宏志观察

来自宏志团队的法律评论、行业分析与实务指引——涵盖保险、海事、公司商务、银行金融及争议解决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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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志动态 · 上海市宏志律师事务所

宏志律所曼谷联营办公室亮相2026“上海之帆”经贸展 ——独家法律服务商助力七十余家上海医企出海泰国

2026年5月18日至20日,2026“上海之帆”经贸展(泰国医疗服务专场)在曼谷盛大举办。上海市宏志律师事务所与泰国JUGKRID AND ASSOCIATES LAW OFFICE CO., LTD的曼谷联营办公室“HZ & JK BANGKOK COLLABORATIVE OFFICE”,携手联颖集团、瑞驰沣企业管理咨询集团(泰国)(RICH FUN…

宏志动态 · 上海市宏志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宏志律师事务所为中英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专题培训

随着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监管政策的持续更新以及消费者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保险公司在业务运营、产品设计、核保核赔等环节面临着日益复杂的法律环境和挑战。为提高保险公司风控、核赔、法务及业务团队的风险识别与应对能力。2025年9月3日,上海市宏志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保险法专家郑梁律师,上海市宏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傅建峰律师,赴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宏志动态 · 上海市宏志律师事务所

怎样成为好的授薪律师/律师助理----“传承与发展”系列业务培训

为帮助律所新生力量更快更好地成长,在增强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的同时,自2022年上半年开始,上海市宏志律师事务所以“传承与发展”为主旨开展了一系列提升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培训。2022年11月11日下午,宏志所特邀创始合伙人庄宏志律师进行了以怎样成为好的授薪律师/律师助理的---- 合伙人挑选授薪律师/律师助理的标准为主题的培训。参与培训的除宏志所新入职、…

宏志动态 · 上海市宏志律师事务所

同心战“疫”——上海市宏志律师事务所律师志愿者队伍在行动

这个春天,上海面临了疫情防控以来最严峻的考验。全市各街道和社区进行了封控和多轮次核酸检测,抗疫形势紧迫严峻,基层居委组织的工作压力巨大。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上海市宏志律师事务所深知律师使命,深入学习贯彻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响应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听党指挥、有令必行、主动请缨、连续作战、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号召,第一时间动员各位律师们投…

宏志动态 · 上海市宏志律师事务所

热心公益、关注弱势群体| 上海市宏志律师事务所为街道社会救助事务创新护航--“心希望”项目街镇增能活动培训获得阶段性成果

自浦东新区“百年追梦大爱浦东”2021年社会救助创新大会启动之后,“心希望”项目街镇增能活动培训也在浦东新区七大街镇正式开讲。本所指派家事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邓寒芮律师为数百位街镇社区工作人员在一个月之内进行了七场与街道社会救助事务相关的法律培训,为街道服务创新增能,获得参与培训的各街道社区领导与听众的一直欢迎和好评。这也是上海市宏志律师事务所“热心公益、关注…

行业动态 · 上海市宏志律师事务所

《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解读(下)

评析: 1. 数据储存和传输,动不动就会涉及到郭嘉安全,一直是一个很敏感的问题,之前滴滴赴美上市被打屁股也和这个有关。《规定》明确了重要数据在中国境内储存,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当通过安全评估。未列入重要数据的涉及个人信息数据的出境安全管理,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网络安全法》和《数据安全法》只规定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本地化存储和出境…

行业动态 · 上海市宏志律师事务所

《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解读(上)

《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下称“《规定》”)已经于2021年10月1日起生效实施。5月份的《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一公布,就引发了热议。我们当时也对《意见稿》进行了解读,有兴趣请点:《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评析(上)。

宏志法评 · 汪航舵

优秀判词赏析:首都法官妙对某保险人代位求偿案件中一方当事人上纲上线、道德绑架

这本是一件普通民商事案件,有趣的是再审申请人却一再上纲上线,甚至道德绑架、威胁法官,其部分再审理由如下: 1、 以人民为中心的审判原则是让百姓在每一桩司法案件中体会到社会公平正义,这个案例如果网上媒体关注是否会损害党和人民法院的形象,损害百姓对司法体制改革的信心,华泰公司的许多小保户,发生的众多同类的事故,这样处理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问题。 2、 二审上诉是维护…

行业动态 · 上海市宏志律师事务所

快速实现担保物权之特别程序浅议

在债务人未按期偿还债务的情况下,为实现担保物权(即拍卖、变卖担保财产)以实现债权,常见的做法是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定主债权,然后向法院申请执行。然而,通过诉讼的方式实现担保物权,程序复杂且时间较长。对此,《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实现担保物权的特别程序,这是一种实现担保物权的非诉模式,其相较诉讼模式而言极大便利了债权人担保物权的实现,具体而言,实现担保物权…

宏志法评 · 李作鹏

快速实现担保物权之特别程序浅议

在债务人未按期偿还债务的情况下,为实现担保物权(即拍卖、变卖担保财产)以实现债权,常见的做法是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定主债权,然后向法院申请执行。然而,通过诉讼的方式实现担保物权,程序复杂且时间较长。对此,《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实现担保物权的特别程序,这是一种实现担保物权的非诉模式,其相较诉讼模式而言极大便利了债权人担保物权的实现,具体而言,实现担保物权…

宏志法评 · 汪航舵

从一起成功拒赔案例看保险近因原则与射幸性

《R保险公司重大疾病保险附加飞行员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条款》第二条:在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内,保险人按照如下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二)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九十日后,因疾病由民航管理机关在保险期内确定其暂时丧失飞行能力,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约定的暂时丧失飞行能力每日给付金额与有效暂时停飞日数的乘积给付暂时丧失飞行能力保险金。

宏志法评 · 邓寒芮

有转账记录,法院会支持还款吗?

裁判要旨: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原告李某某与被告盛某某之间是否存在借贷关系,盛某某是否应向李某某偿还借款及利息问题。 根据正常的交易习惯,原、被告互不相识,原告不使用自己的银行账户直接向被告转款,而是以另案外人刘某华的名义转款给陈某龙再由陈某龙分四笔转款给被告,金额巨大,且被告又未向原告出具借据,在长达两年的时间亦未有充分证据证明其向被告催要借款的记录,…

宏志动态 · 上海市宏志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宏志律师事务所家事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邓寒芮律师应邀出席浦东新区2021年社会救助事业创新发展大会并发言

2021年6月17日,为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的重要理念,进一步健全浦东新区现代化社会救助体系,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新区民政局举办“百年追梦大爱浦东”2021年社会救助创新大会,进一步推动社会救助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浦东新区副区长左轶梅、市民政局副局长李勇出席并讲话。宏志律师事务所家事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邓寒芮律师受邀参加本次会议并上台发言。

宏志法评 · 曾芳芳

《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评析(上)

2018年新版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包括分别适用于全国和自贸区的两张清单,即于6月28日和6月30日,由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正式对外发布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本文简称“全国版负面清单”)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本文简称“自贸区版负面清单”),前者自7月28日起施行,后者自7月30…

宏志法评 · 邓寒芮

外来媳是否享有拆迁利益?

裁判要旨:公有房屋承租人所得的货币补偿款归公有房屋承租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共有。公有房屋具有居住保障的功能。在公有房屋被征收之前,公有房屋的承租人及其共同居住人所享有的并非公有住房的所有权,仅仅享有对房屋的居住使用权益。故征收补偿利益也是对这种居住使用权益的补偿,同样需要体现居住保障功能。本案中,东某某是系争房屋已故承租人杜某某的配偶,在杜某某生前与杜某某长期共…

宏志法评 · 邓寒芮

父债子偿?借用银行账户引发的纠纷……

裁判要旨: 鉴于案涉借款系被告顾**向原告提出,被告顾**、被告顾#均确认被告顾#未使用案涉借款,且原告与被告顾#亦无关于案涉借款的合意,被告顾**、顾#亦已就案涉借款的交付与还款使用顾#银行账户作出了合理解释,故现有证据并不能证明被告顾#向原告借款的事实,原告要求被告顾#承担还款责任依据不足,本院对此不予支持。

行业动态 · 上海市宏志律师事务所

房产还能代持吗?

在当时已有两套住房的情况下仍借名另行买房,目的在于规避国务院和北京市的限购政策,通过投机性购房获取额外不当利益。司法对于此种行为如不加限制而任其泛滥,则无异于纵容不合理住房需求和投机性购房快速增长,鼓励不诚信的当事人通过规避国家政策红线获取不当利益,不但与司法维护社会诚信和公平正义的职责不符,而且势必导致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落空,阻碍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落实,…

行业动态 · 上海市宏志律师事务所

特斯拉车展维权的数据之争

4月19日发生的特斯拉车主上海车展维权事件引发了全网关注。 4月22日晚,特斯拉对外公布该车主事故发生前一分钟中关键5.32秒数据和文字说明;同时,将事发前半小时的车辆原始数据通过邮件发给了张女士。4月23日,维权女车主丈夫认为特斯拉侵犯个人隐私权,要求撤回数据。 事件仍然在持续发酵,未完待续。

宏志法评 · 庄宏志

中国将清除负面清单外的各种不当的外商投资准入限制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8年10月29日发布了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其中在外商投资方面,该通知要求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要在2019年3月底前,全面清理取消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领域针对外资设置的准入限制,完成《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修订工作,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

宏志法评 · 庄宏志

国务院批复上海浦东新区进一步推进

由于一些行业需要获得行政审批方可经营,现实中一些企业设立后需要办理漫长的申请报批手续,待取得行政批准后方可运营。为了解决这种"准入不准营"的问题,国务院在之前已批准上海浦东新区进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基础上,于2018年1月31日又发布了批复,同意上海市在浦东新区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