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评 > 2019年 >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将大幅减少

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将大幅减少

时间: 2019-01-21    浏览量:  730    

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将大幅减少

 

2019年1月21日

 

按照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于2019年1月17日发布的通知,小微企业(包括属于小微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收将大幅减少。该通知的全名是《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该通知自2019年1月1日施行。

 

根据该通知,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5%;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10%。比如,以前一个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的企业,按25%的企业所得税率计算,须缴纳75万元(300*25%=75万元),按新发布的适用小微企业的该通知,企业所得税为25万元(100*25%*20%+200*50%*20%=25万元),减少了50万元,所得税负担实质性减轻了。

 

该通知调整扩大了小微企业的范围,即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减税惠及全国1798万家企业,占全国纳税企业总数的95%以上。

 

该通知还规定了相关增值税及其他相关税收的减免。


本文作者:庄宏志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