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所律师近期所处理或正在处理的仲裁案件:
说明: 由于保密的原因,我们没有披露当事人的姓名。
代表某新加坡公司作为申请人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对作为被申请人的某中国国有企业提起仲裁,索偿款约为300万美元(结果是,我们取得了有利的仲裁裁决并且该裁决已执行完毕);
代表某中国银行的新加坡分行作为申请人,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对作为被申请人的某香港借款人提起仲裁,要求其偿还超过1000万美元的贷款并且要求执行位于深圳市作为抵押财产的某在建酒店(结果是,仲裁裁决支持了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且该裁决已执行完毕);
代表某欧洲投资者的中国子公司作为申请人对作为被申请人的某软件开发商,就软件开发和买卖纠纷在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并参加仲裁庭审(现在我们正在等待仲裁庭宣判);
代表某中国银行的新加坡分行作为申请人,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对位于天津市的某借款人提起仲裁(结果是,仲裁裁决支持了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并且该裁决正在执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