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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重组项目

时间: 2021-08-18    浏览量:  715    

银行贷款重组项目的实例

以下是本所律师办理过的银行贷款项目的一些实例:

说明: 由于保密的原因,我们没有披露当事人的姓名。


代表上海某外资银行向位于北京的一家房地产投资公司提供金额为人民币3.5亿元的定期贷款,该等贷款由借款人拥有的一幢建筑面积逾4.3万平方米的商业建筑作为抵押物抵押担保;


代表某外资银行通过其上海分行向位于天津的一家外商独资公司提供人民币2.3亿元的贷款,同时代表该外资银行向借款人的股东(一家在香港设立的公司)提供534万美元的贷款;该等贷款的担保包括由借款人拥有的总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的不动产连同相关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的抵押担保,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和以该股东持有的借款人股份出质的质押担保等;


代表上海某外资银行向位于南京的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金额为人民币1.86亿元的定期贷款,本所为该项目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出具法律意见书,起草贷款协议、账户监管协议及其它相关文件,对借款人开展公司调查并出具意见书;


代表上海某外资银行向位于厦门的一家中外合资公司提供金额为人民币5600万元的贷款,同时代表该外资银行厦门分行向该借款人提供1560万美元的贷款;该等人民币贷款和美元贷款的担保包括由厦门一家建筑面积约3.52万平方米的四星级酒店作为抵押物的第一抵押以担保美元贷款,和以该酒店作为抵押物的第二抵押以担保人民币贷款;


代表某外资银行通过其深圳分行向位于深圳的一家外商独资公司提供人民币1.665亿元的贷款,同时代表该外资银行向借款人的股东(一家在香港设立的公司)提供510万美元的贷款;该等贷款的担保包括由借款人拥有的总建筑面积约1.73万平方米的不动产连同相关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的抵押担保,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和以该股东持有的借款人股份出质的质押担保等;


代表某境外银行向某中外合资房地产发展商提供1000万美元的抵押贷款,用于由该房地产发展商开发建设位于湖北省武汉市的商务办公楼;


代表某外资银行通过其上海分行向上海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提供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美元的双币种贷款,用于其在上海的住宅项目的开发和建造;


代表某境外银行,与另一中资银行联合,共同向位于广州的某中外合资经营房地产发展商提供贷款,该境外银行提供1000万美元贷款,另一中资银行提供2.8亿元人民币贷款,该等贷款用于在广州开发建设商务综合楼,该等贷款由同一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抵押担保;


代表外资银团向位于北京的某公司提供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的定期贷款,该等贷款的担保包括保证担保、股权质押、分别以分布于四个城市的不动产作为抵押物的抵押担保、设备抵押,有关法律服务包括出具法律意见书、起草所有相关英文文件和中文文件、安排文件签署、进行有关登记申请和取得有关批准等;


代表某借款人(上海一家外商独资企业)向外资银团抵押借款4800万美元用于在上海黄浦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